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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2017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及政策解答
时 间: 2017-03-06
嘉 宾: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崔振林
摘 要: 近几年,我市为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居住需求。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市房产局局长就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主持人:崔局长您好,欢迎来到直播间。2017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都有哪些计划?

  崔振林局长:主持人好、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很荣幸能在直播间与大家进行交流。

  2017年,市政府将继续围绕惠民工程,深入推进政府住房保障工作开展,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实物配租两种形式,进一步改善保障对象住房条件。年度任务指标为:一是发放租赁补贴7000户(新增700户),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应发尽发;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875套。

  主持人:什么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崔振林局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是指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行租赁住房,政府向其发放租金补贴。

  我市的住房租赁补贴实行按季度发放,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主持人:住房租赁补贴的办理程序?

  崔振林局长:计划四月份,市房产局将举行住房保障政策发布会,同时会在江城日报、市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体发布租赁补贴年度申请通告,居民可按通告规定的材料、时间等,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申请办理。

  主持人:什么是公租房实物配租,今年计划配租房源有哪些?

  崔振林局长:公租房实物配租,是指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

  今年拟配租的房源有:1.船营区幸福岭地一期、二期项目1875套;2.高新区青云尚筑、恒旺名都项目31套;3.丰满区江山印象一期项目39套;4.龙潭区天瑞新城二期项目44套;5.历年配租后剩余或腾退的房源。总套数以政府制定的分配方案为准。

  主持人:公租房实物配租如何开展?

  崔振林局长:一是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实现保障全覆盖。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青年教师和医生等住房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二是坚持市、区两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常态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房产局负责新建成房源的筹集,打破区域界限实施集中分配,年内视情况配租1至2次;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空置和腾退的公租房,依照属地原则按季度实施配租。

  三是实行个人填报意愿,使用微机摇号进行配租。申请人可按先后顺序填报两个申请意愿,也可自愿服从调剂,按意愿分组进行摇号,从而提高摇中房源的机率。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配租公租房。

  主持人:今年何时开始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崔振林局长:计划四月份,市房产局将举行住房保障政策发布会,同时会在江城日报、市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年度申请通告,居民可按通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材料、地点等申请办理。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崔局长给我们详细解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下期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