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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10:02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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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吉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开发利用、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吉林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

  (九)承担吉林市“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财务、档案、保密、保卫、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党组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规划的起草工作。承担吉林市“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数据共享指导处(数据应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各县(市)区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

  (四)数据产业发展处。负责全市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五)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处(信息技术推进处)。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县(市)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国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市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

  (六)营商环境服务处。负责监督检查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的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协调组织督查、督导和查处对公共服务性行业投诉举报案件;联系市内异地商会和国内外吉林商会。

  (七)营商环境督察处(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提出处理建议;与相关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导、督办和查处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

  (八)营商环境考评处。负责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吉林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政务公开督导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处。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工作。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负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施监控;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协助行政监督和监察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市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社会监督员队伍;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承担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处。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起草“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检查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范雅杰

邮政编码:132011

通讯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

联系电话:0432- 65150099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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