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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我是新纳入的监测户,可不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诉求时间:2023-10-25 14:11
诉求内容: 可以享受。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可临时比照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托底救助。
可以享受。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可临时比照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托底救助。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回复时间:2023-10-25 14:12
回复内容:可以享受。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可临时比照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托底救助。
可以享受。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可临时比照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托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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