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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家庭成员中个别人口为城镇户籍,能不能识别为监测对象?
诉求时间:2024-01-18 10:43
诉求内容: 家庭成员中个别人口为城镇户籍,能不能识别为监测对象?
家庭成员中个别人口为城镇户籍,能不能识别为监测对象?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回复时间:2024-01-18 10:43
回复内容: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原则上识别的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原则上识别的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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