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要求桦甸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信访人于**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诉求时间:2023-11-17 10:01
诉求内容: 2007年5月24日信访人出生在桦甸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访人因落户需要,要求服务中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经查服务中心住院病历,记载信访人父亲于**,母亲冷*(小名),服务中心认为,登记的母亲名字与身份证不符,要求提供三方亲子关系鉴定报告,信访人提供后,服务中心又要求信访人提供助产机构外出生证明手续,要求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出具证明,但相关单位不给出具,服务中心至今未给信访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信访人至今未落户,现信访人没有户口,身份证,严重影响了生活、就业,请桦甸市人民政府给予解决。详见信访人提供的材料。
2007年5月24日信访人出生在桦甸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访人因落户需要,要求服务中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经查服务中心住院病历,记载信访人父亲于**,母亲冷*(小名),服务中心认为,登记的母亲名字与身份证不符,要求提供三方亲子关系鉴定报告,信访人提供后,服务中心又要求信访人提供助产机构外出生证明手续,要求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出具证明,但相关单位不给出具,服务中心至今未给信访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信访人至今未落户,现信访人没有户口,身份证,严重影响了生活、就业,请桦甸市人民政府给予解决。详见信访人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