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咨询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吉市综税办发〔2015〕1号)相关事宜已收悉,该文件由吉林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机构吉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发,文件性质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在我局监督管理范围。有关咨询事项,建议向吉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市财政局)咨询。
您咨询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吉市综税办发〔2015〕1号)相关事宜已收悉,该文件由吉林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机构吉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发,文件性质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在我局监督管理范围。有关咨询事项,建议向吉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市财政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