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吉林市果燃有品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食品
网友:张如寅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本人张如寅于23年05月12日在拼多多店铺(亿乳食品店)购买了产品(酸梅汤),订单编号(230512-268571800580702)。
该产品由(吉林市果燃有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虎牛村四组)
本人收到有产品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能量标注为0千焦但是经本人查看该产品碳水化合物含量为14.7克/100克,能量为0是绝对不可能的。本人认为该企业存在伪造营养成分表的违法行为。违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
2产品的净含量为400克但是标注的高度只有1.8mm。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4条,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该产品配料表将直接使用性的非代入性的添加剂:(柃檬酸钠,焦糖色,L-苹果酸等)直接标注在配料后面,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附录B.4.1条例
现在本人实名投诉举报,恳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
诉求:
恳请相关部分依法查处并给与本人书面回复
要求违法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给予本人赔偿。
要求违法企业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给予本人赔偿。
恳请相关部门查处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予本人奖励。
投诉人:张如寅
投诉人联系方式:1314289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