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编号20230320-7189-1116995回复的疑问
网友:胡东兴
已回复
针对2023年3月20日本人的投诉(编号20230320-7189-1116995),看到网上5月19日有了回复。
针对这次回复本人提出几点疑问:
一是本人从未去过河南派出所。2023年3月15日第一次去也已经更名为青岛派出所,且正是因为要查询这件事情才去的。
二是回复中提到的2018年11月18号,当天是周日,那段儿时间因孩子上高中亲自陪读,通常都不外出办事。
三是本人确实和该店主认识并去捧过场,但因此就把本人说成是店内负责人,是不有点儿太牵强了(至少可以查下注册登记吧)
四是当初本人得知曾被警告的消息后,曾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和3月17日两次去船营区青岛派出所,说明本人毫不知情、也不是负责人的情况,本人同时要求查看一下当时都履行了哪些手续,值班警察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请示,最终也没有把任何履行的手续或资料出示给本人,同时也不肯说当时执法人员的姓名,只说调走了。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回复中所提到的行政处罚有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问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