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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09-19| 信息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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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吉林市加快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吉林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立足自身市情、水性,充分发挥滨江山水特色,坚持“人水和谐”的治水思想,培育绿色科学的城市水生态体系,安全高效的水供用体系,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先进特色的水文化体系,不断构建现代化水利发展新格局。

  当前,吉林市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松花江流域的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城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处于持续改善状态。吉林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70%,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7.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量比2010年降低14.6%,氨氮比2010年降低11.2%; 

  吉林市充分发挥山水滨江城市特色,依靠松花江、松花湖这两个大江大湖,确立了区域河湖水生态保护基本格局。在实施了湖泊保护、河流水系整治、生态湿地、生态引调水等一系列措施后,既维持了河湖健康、显著修复了重要受损水生态系统、维护了稳定水文水循环过程、有效提升全市自然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又大大丰富了吉林市水生态文明内涵,促进了吉林市山、水、河、湖、城与人和谐共处的早日实现。 

  吉林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落实“水十条”要求,把河长制、黑臭水体治理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或多级管理体系, 层层分解任务和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和考核,逐步实现河湖“清水”目标,有效地推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