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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政府系统网站普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30 09: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及省政府相关要求,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展了2019年第四季度政府系统网站普查工作。现将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6日,我市录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正常运行的网站共计35个。第四季度,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随着吉林市政府系统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系统网站整体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单位在网站的信息发布、安全监测、栏目设计等方面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有个别网站存在一些问题,普查发现有8家政府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不及时及诉求回应差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政府部门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现象。按照《指引》要求政府系统网站首页动态类栏目2周内必须更新。此次检查发现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首页新闻动态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首页旅游咨询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党建动态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

  (二)个别部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存在长期不更新或更新文件格式不规范现象。按照《指引要求》,政府部门网站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积极公开本单位相关文件。经普查发现,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长期不更新问题和吉林市林业局存在发布文件格式不规范问题。(详见附件1)

  (三)诉求回应差。按照《指引》要求:“政府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要加强审核把关和组织保障,确保网民有序参与,提高业务部门互动频率、增强互动效果。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更好听民意、汇民智。地方和部门网站对中国政府网转办的网民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此次普查发现吉林市司法局网站、吉林市科技局网站及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存在没有及时回复群众诉求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整合网站栏目,提高管理网站质量。各单位要以此次普查工作作为着眼点,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对于信息更新不到位的栏目,要加大整合力度。进行合理规划,对保障有难度的栏目要及时删减整合、归并优化。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网站管理能力,做到网站底部八要素必须齐全、网站信息中不能出现单位公章复印件及设立负责人信箱必须要有相关回复列表、回复群众诉求时避免在网络上公布群众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电话号、家庭住址)等。

  (二)强化网站管理责任,加大对所辖网站监管实效。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指引》要求,创新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自查。加强对辖区内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杜绝私自开设网站,要举一反三,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三)明确信息内容保障责任,提升网站信息质量。各单位要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及责任,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和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指定信息员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值班读网等工作,杜绝信息差错问题的发生。同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网站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网站出现问题第一责任人负管理责任,网站负责人和信息员负主要责任。

  (四)提升网站服务社会功能,提高互动交流水平。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构建权威、便携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同时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通过吉林市政府网站统一建立的“政府诉求平台”,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本着服务社会、为民理政的原则,规范回复用语,合理有效地为百姓解决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各县(市)区、各政府部门要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跟踪复查,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