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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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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
    5月17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局长接待日活动。针对来访群众提出的环境噪音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方面的问题,市环保局领导现场认真进行了接待解答。
    赵先生居住在江湾华滩小区17号楼,该楼顶有座通信基站,其担心有辐射,咨询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市环保局领导答复,该基站为联通公司2009年建设,基站建设均在省环保厅履行了环评和竣工验收手续。通过验收监测均低于国家标准(电场强度12V/m(伏米),功率密度40μW/cm²(微瓦/平方厘米),符合环保要求。王先生反映吉林龙潭川沟内有异臭味,气味难闻。市环保局答复,北大沟水体有异味的问题,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已经列入松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北大沟、东大沟、龙潭川综合治理为松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部分,该项目为吉林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治理时限到2020年。现正在修改可研报告。市环保局表示不远的将来过去的臭水沟一定会变成老百姓的小绿洲。
  咸先生反映,几天前在道路上开车时被交警拦截,称其是黄标车,并罚款200元扣3分。市环保局答复,黄标车是指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统称。按照市政府2014年发布的《关于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的通告》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建成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如对黄标车存有异议,可以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到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管理站业务指导科进行查询。
  市环保局局长于仲秋在接待现场表示,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局长接待日活动,市环保局本着“事要解决”的思想,力争做到接访一件、化解一件,坚持做到“专人包案、跟踪督办、一抓到底”,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责任编辑: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