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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07-12| 信息来源:蛟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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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领导到蛟河市司法局检查指导工作

(图为:省司法厅领导到蛟河市司法局检查指导工作座谈会会场)

为切实贯彻落实司发【2015】8号和司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一行3人到蛟河市检查指导工作,吉林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吉林市司法局,蛟河市司法局、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及基层司法所长和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同志等20余人参加汇报座谈。会议由省厅安置帮教处长陈雪松主持。

会上,吉林市司法局安置帮教处、市司法局分别对两个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蛟河市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分别对本单位如何开展好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汇报。

对于汇报中所提到的重点问题,参会各方进行了集中讨论,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讨论可行的整改办法。各基层司法所长和安置帮教工作者分别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省、市领导进行了详细探讨。

座谈会上,李晓英谈三点体会: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县司法局都能够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会议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离不开政府支持和成员单位的配合,蛟河市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能够结合自身优势,形成合力,有效采取帮扶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蛟河司法局在刑满释放人员彩虹基地建设方面、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方面、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对安置帮教下步工作李晓英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对于特殊人群要予以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做到全方位的有效管控;二是要多措并举,切实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协助处理,做好帮扶工作;三是要以教育为突破口,降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几率。发现刑满释放人员思想异动要及时处理,有效疏导,强化法制教育及道德引导,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能够从身心两方面顺利回归社会生活。




(责任编辑:吉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