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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9-08-23 08:35|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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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委、市政府调整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桦甸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市委书记刘慧军、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争涛任双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和吉林省红石林业局、吉林省红石国有林管理局、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桦甸市保护站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桦甸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桦甸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主要工作职责。还确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是负责桦甸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吉林市、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各级环保督察有关工作情况;负责调度全市各单位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转办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提醒、督办;负责组织召开有关中央、省环保督察的会议,并负责汇报全市整改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