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昌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昌邑分局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餐饮企业逐户走访、提醒告诫、疏散劝离,以减少公众交叉感染风险,有效切断餐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
迅速行动,加强餐饮企业自律意识。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环节,昌邑分局执法人员于1月27日起走访在营餐饮企业,与其签订疫情期间餐饮服务相关要求告知书,要求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禁止采购和使用野生动物肉品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同时加强对群体性聚餐行为的管控。
逐户走访告知,力争提醒告诫全覆盖。自1月31日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告》,昌邑分局陆续发放张贴2500余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提醒告诫书》,告诫书包括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场所消毒、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管控等十项要求。
开展夜查,督促落实禁止群体性聚餐要求。2月14日,针对近段时间消费者反应餐饮消费环节聚众消费的问题,昌邑分局对辖区内解放大路、上海路、通江路、延安路、林荫路、江湾路等餐饮业相对集中的街路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餐饮店在疫情期间均未营业,对已开展餐饮服务的企业,督促指导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告诫书上的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要求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注意经营场所及餐具清洁消毒、严禁群体性聚餐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尽量采取外卖等经营模式,对提供堂食的餐饮单位保证每个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2米。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就餐人数较多的餐饮单位进行劝导和疏散。当晚,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中发现已开展餐饮服务的企业129家,并对33桌共111人进行劝导和疏散。
图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夜查疫情防控期间餐饮聚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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