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来源:吉林市软环境办   时间: 2017-11-01 15:45
     吉林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室:

一、          综合协调处

主要职责:

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

2.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3. 研究拟定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4. 研究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5. 负责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损害软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组织开展全市软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6. 协调组织与软环境建设相关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 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政务监督处

主要职责:

1. 对市直机关单位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2. 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区)软环境建设工作;

3. 负责清理规范政策性文件、涉企收费、行政裁量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

4. 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社会督导处

主要职责:

1. 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2. 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

3. 受理投诉举报和软环境方面的情况反映,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或重大涉软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

4. 承办市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