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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人: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28 13:54
  

关于吉林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吉林市工商局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国务院明确要求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20173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政会议上专门强调要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避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创新,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变革。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近期吉林省吉林市工商局就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一、吉林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吉林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20164月吉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621号),2016年底,全市共有30个执法单位上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经市法制办审查,共计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00项,1112名执法人员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初步建立了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20174月吉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启动,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执法领域全覆盖;2018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二)吉林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分为内外两个层面。

1.政府层面作为牵头部门工作情况

2016年,按照吉林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了《吉林市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实施方案》和《吉林市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列入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吉林市明确由市职转办总牵头,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软环境办分别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任务。20174月,吉林市工商局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起草了《吉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10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至市政府相关部门。《方案》对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了明确安排。《方案》明确了8项重点工作任务:(1)制定抽查事项清单;(2)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3)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细则;(4)应用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5)编制年度抽查计划;(6)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7)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8)探索建立监管风险预警机制。其中第(2)(3)(4)(6)项工作由吉林市工商局牵头负责。

根据《实施方案》中“监管工作任务进度台账”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吉林市工商局已按规定时间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对市政府5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的用户授权;二是427日举办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班,市政府51个行政执法部门9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确认、组织并指导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细则,这些部门已将本部门随机抽查细则纸质和电子版报市工商局备案。市工商局将在省局完善监管平台功能后,统一将各部门的抽查细则向社会公示;四是指导并协助政府各部门“一单两库”的建立。协助市物价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机动车检测、供水供热企业、商业银行、旅馆业、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等12个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了70名工作人员加入的“双随机、一公开”微信工作群,每天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电话回答处理相关部门问题20个以上。

目前,吉林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及相关派出分局也参照市工商局工作模式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吉林市工商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该局确定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双随机”抽查机制试点单位。

2016年,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双随机”工作机制。吉林市工商局研究开发了“吉林市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业务平台”,初步实现了随机分派检查任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可追溯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采用“双随机”工作模式开展了3次市场主体信息抽查,抽查市场主体5181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45户。

2017年,按照《吉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目前吉林市工商局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吉林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已在国家工商总局政务信息网刊发;二是组织市局8个有关行政执法处室重新梳理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共包括19项抽查事项,统一汇总后已报市编办、市法制办审核;三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完成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四是组织市局有关行政执法处室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五是组织市局有关行政执法处室制定2017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六是指导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城区工商分局和市局相关派出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外部层面

1.工作开展不平衡。《实施方案》要求“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在55前完成。目前看,吉林市市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得不均衡,一些部门尚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也不均衡,有些地区已经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培训,有些地区还没有动,亟待大力推进。

2.部分要求落实不到位。从前段工作情况看,个别部门对于“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理解得不透,业务流程不熟悉,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落实不到位,需要工商部门进行大量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吉林市工商系统层面

1.履职风险有所增加。随机抽查要求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现行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示没有规定免责和救济途径,如果公示结果有错误,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将会给参与抽查的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履职风险。

2.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的要求。吉林市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19项,涉及直销企业、商品流通领域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公示信息等多个业务领域,检查人员需要完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基层执法力量有限,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工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培养一批精通全业务领域的执法人员需要一定时间,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完成抽查任务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完全实现。

3.监管成本有所增加。“双随机”原义是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随机,这种“跨地域”“跨层级”“跨领域”随机检查方式,会出现同一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检查地与监管人员常驻地距离偏远等问题,导致人力、车辆等行政成本增加,同时单位检查时间成本也比以往属地监管大大增加,降低了检查工作效率。

4.监管平台各项功能亟需开发和完善。由于监管平台不完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无法有效实现工作目标。一是监管平台没有路径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计划、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二是监管平台用户权限需要重新配置。如市编办、市法制办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情况,在监管平台中无此种查看功能。三是监管平台没有市场主体成批导出功能,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无法通过监管平台快速有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导致该局协助其他部门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工作量巨增。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问题,尤其是涉及到联合抽查工作,需要在市政府总牵头部门(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发挥各职责部门作用,对各部门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2.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重点关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重点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对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评估和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探索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吉林市工商系统层面

1.合理确定年度抽查计划。充分考虑日常监管采集的信息数据和现实监管需要,将投诉、举报多,社会关注度高,安全隐患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作为抽查重点,加大抽查比例,年度抽查计划符合工作实际需要,同时避免对同一企业重复多次抽查,提高抽查科学性。

2. 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归于企业名下,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与工商部门所承担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有效衔接,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震慑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双随机”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3.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一是加大内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双随机”抽查、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等市场监管理念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合理配置抽查人员。对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进行细化分组搭配,使得被选派的随机检查人员中既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又有具备相应法律知识的执法人员,确保“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落到实处。三是分层组织业务培训,针对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平台操作、专业技能等方面设计培训内容,注重结合实践案例提高培训实效性,全面提升监管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能力。

4.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责任。对各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及监管工作平台使用等工作,要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为吉林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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