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陈波吉林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钰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波、张博轩、曹晏鹏、郭春明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广志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赵志军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孙海波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英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侯广志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志军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钢、衣永利、秦铁良、姚文秀、王吉海、于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