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5:11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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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市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还贷难问题的建议
委员提案: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各行各业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住宿、旅游、交通、娱乐、零售、餐饮等这一类的小微企业。

  新型肺炎对经济最直接的影响是限制出行,影响消费,特别是服务类的消费,包括旅游、交通、娱乐、零售、餐饮等,加上适逢春节假期消费旺季,餐饮、零售等企业年前都囤积了大量物资,用数倍工资留下员工,却因为疫情无法正常开业,然而企业主房租照付,工资照发、房租照交、贷款要还,这个打击可能是双重的。疫情过后,很多小微企业面临还贷困难,因此建议:

  一、针对2020年全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客户,在疫情期间有贷款到期,可给予180天还款期宽限,确为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到期还款逾期的,经认定将予以90天的宽限期支持,并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一律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在贷款还款方面,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2020年全年提供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贷款可进行延期6-12个月还款处理,延期期间按照正常计息处理,不收取罚息。

  三、展期续贷:针对2020年全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客户,确为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经认定将予以展期支持,展期天数不超过180天。

  四、无本续贷:针对2020年全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客户,确为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经认定将予以无本续贷支持,

  五、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六、在生产恢复期,对2020年全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企业,视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时间,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七、2020年全年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八、政府在疫情的背景下,要加快偿还对企业的欠款,以解燃眉之急。

  九、针对出台的金融政策,每家银行及金融机构都要严格执行。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门,应对银行及金融机构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十、“政府要通过各种手段,帮助企业稳住资金链条。” 确保出台实质性的政策,解决企业实质问题,满足企业实质上需求。

  

提案答复:市金融办主办、市工信局协办

  一、总体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金融办闻令而动,注重发挥部门职能,加强与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和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企业的协调配合,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金融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就落实省政府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企业把支持疫情防控当作最重要任务,全力保证重要防疫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流通等企业资金需求,把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树立银企命运共同体意识,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恢复生产、疫情防控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实现银企互利双赢。

  (二)我办会同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和提高地方金融企业服务质效等四项应对疫情影响,稳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和吉林银保监分局还结合各自监管职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我市制定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政策措施,基本做到上下衔接、跟进及时和指向精准、持续发力。

  三、政策宣传情况

  我办联合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将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性文件汇编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政策指引》,通过在新媒体、平面媒体和部门网站、金融机构网页、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以及全市产融合作平台开辟政策专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推送。并印制《政策指引》向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发送,引导企业抓住政策窗口期,争取优惠政策支持。还起草《致全市金融消费者的一封信》,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有效使用金融科技手段。

  四、银企对接情况

  (一)我办协调市工信、发改、科技、卫健、商务、文广旅和农业农村、国资等部门,调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向金融机构推介纳入各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目录管理企业、有关部门汇总有资金需求企业信息,融资需求额度近120亿元。

  (二)建立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调度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各行业企业资金需求情况,适时进行项目发布、银企对接,围绕企业和项目资金需求努力攻坚。

  (三)开通金融服务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为企业提供融资问题解答。截至目前,已接听咨询电话百余个。经过我办金融服务热线解答和协调帮助,交通银行吉林支行为吉林市虹园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贴现284.5万元,为吉林奥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票据贴现49.24万元;建设银行吉林市分行为吉林棋盘集团以优惠利率办理了1年期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企业走出复工复产的资金困境

  五、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情况

  根据《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规定“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和《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规定“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已经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免收罚息。

  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情况

  2018年9月启动无还本续贷业务,截至2019年末,累计办理无还本续贷483笔,涉及贷款金额19.96亿元,节省“过桥”资金4982万元。2020年1—4月,办理无还本续贷121笔,涉及贷款金额3.21亿元,节省“过桥”资金800万元。

  七、企业降低成本情况

  (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改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连续两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保持增长态势。全市融资担保行业累计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担保贷款3.4亿元,减收或免收担保费、违约金100余万元,平均担保费率由2.2%降至1.3%。

  市金融办将继续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与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抓好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建设,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增加信贷投放规模,快速办理信贷业务,确保信贷规模实现平稳增长和完成全年信贷增量工作任务,尤其是力促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现“量增、面扩、价降”。

  

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面临到期还款困难,因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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