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星期四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06-21|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污水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污水提标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原污水处理场进行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场出水水质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联 系 人:毕部长
联系电话:0432-63503670
电子邮箱:54050025@qq.com
邮 编:132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 系 人:景福林
联系电话:025-856081810 432-68010081
传 真:025-85608188
邮 编:2100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1.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及理由?
2.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 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4. 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6. 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7. 对本项目建设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 其他问题。
六、征集意见对象
公示对象为当地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21日至7月5日)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最后通过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1、项目名称: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污水提标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原污水处理场进行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场出水水质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联 系 人:毕部长
联系电话:0432-63503670
电子邮箱:54050025@qq.com
邮 编:132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 系 人:景福林
联系电话:025-856081810 432-68010081
传 真:025-85608188
邮 编:2100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1.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及理由?
2.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 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4. 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6. 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7. 对本项目建设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 其他问题。
六、征集意见对象
公示对象为当地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21日至7月5日)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最后通过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赵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