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年经营规模增量补充环评
2、项目概况: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之一,承担吉林省危险废物和吉林市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于2004年获吉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完工,2015年通过吉林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验收,并于同年获得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现由于填埋场年经营规模增量做补充环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
联 系 人:禚部长
联系电话:0432-631362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青华园小区3号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5-85608181 0432-68010081
电子邮箱:5405002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及理由?
2.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 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4. 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6. 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7. 对本项目建设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 其他问题。
六、征集意见对象
公示对象为当地政府、当地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8年11月02日至11月15日)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最后通过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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