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立医院参加吉林省、市“两票制”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和学习吉林省实施药品“两票制”工作方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我市实施“两票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建了采购实施“两票制”工作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各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对购进药品进行票据审核,实行双人双复核,并严格落实对药品配送企业索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或扫描件电子票据)工作。对相关证件凭证,由财会人员整理再一次入账备查。
全市公立医院无违反“两票制”规定擅自采购药品行为。对不执行“两票制”相关规定,对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运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