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实施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切实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解决石材生产、燃煤锅炉改造、畜禽养殖、医疗废物废水、小炭窑生产、环保违法违规项目、黄标车淘汰、水源地保护、垃圾填埋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和环境污染问题。现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关于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12369、12345。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情况,监督举报请实名,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并留下本人联系电话。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