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4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和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14〕1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4年“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指标为1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推荐上报2014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必须符合省政府有关养殖场(小区)备案条件;申报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先支持饲养母牛的标准化养殖场;2014年由乡镇街道推荐参加的标准化示范创建储备项目和已参加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示范场;2012年以来,国家扶持过的“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承担单位,2014年享受规模养殖小区扶持政策和良种场建设扶持政策以及其他财政扶持政策的养殖场、合作社等,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二、项目建设标准
养殖场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通过推进“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建设,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
(一)积极推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的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在完善设施装备的基础上,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草原牧区结合自身特点,对牧场棚舍、草场围栏、饲草基地、青贮窖、储草棚、机井等设施设备进行完善。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二)具有一定生产规模
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牛500-2000头。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按照项目书内容要求,自主选择建设内容、填平补齐,自行投资完善,争取国家奖励资金扶持。养殖场当年项目建设投资总量不得低于申请补助资金额度。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乡镇街区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进行上报。
(二)8月14日下班前,将《2014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统一报到市畜牧局发展科,畜牧局和财政局各留存一份,没有符合标准的乡镇街区也要报空表。推荐表要加盖政府公章,要有主要领导签字,过期不再受理。
附:2014年扶持“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推荐表
蛟河市畜牧业管理局
蛟河市财政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