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宏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驻蛟各国省市营企业、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孙宏诚同志任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臧宇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鹏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书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乡科级),免去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司为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达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兰义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乡科级,列姚立慧前),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姚立慧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乡科级,列宫成祥前),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姜佐春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长清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亚军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乡科级);
单联民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局(粮食局、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凤义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鲍广民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蔡春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局(粮食局、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娄运国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岳凯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剑一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正乡科级,列苏莹前),免去市旅游办主任职务;
苏莹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正乡科级),免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李堂东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黄艳菊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王传佳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旅游办副主任职务;
刘莹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旅游办副主任职务;
宿丽梅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侯勇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徐志波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海峰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张宽英同志任市供销社副主任(正乡科级);
李海滨同志任河南街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传智同志任拉法街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列杨宇华后);
赵淑梅同志任奶子山街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列黄士杰后)。
免去:
樊华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军同志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建忠同志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丛佩森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尹春生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孟繁顺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丽杰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宫成祥同志市地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君民主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俊良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齐保国同志新农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高鑫同志河北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药树同志河南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刚同志奶子山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洪林同志奶子山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大伟同志市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徐金龙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