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关于蛟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对于我市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201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9〕23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蛟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蛟河市教育局于2019年5月协同蛟河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文件起草小组,启动《方案》的起草工作。市政府主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根据我市市情,研究确定了文件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认真梳理和论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形成文件初稿。《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方案》的基本思路
以国务院、吉林省政府、吉林市政府文件和有关工作要求为依据,坚持公益普惠、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蛟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对英才小区、学府花园、百圣豪苑小区配建1所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三、工作目标与实施步骤
《方案》提出目标如下:到2020年年底,完成蛟河市英才小区新建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任务,达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学前教育需求。
《方案》提出了三个实施步骤:一是规划选址。2018年4月,市教育、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现场踏查,初步完成选址工作,拟定在河南街与朝阳路交汇处的英才小区新建实验幼儿园分园。2018年9月20日,蛟河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二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新建实验幼儿园分园,占地面积10031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设12个班,学位数360人,计划总投资1443万元。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第一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小区拆迁征地工作,提供新建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用地。第二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发改、住建、 规划、自然资源、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办理新建实验 幼儿园分园前期建设手续。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负责,完成实验幼儿园分园建设任务。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蛟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下设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是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工作举措。健全部门工作联动、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在规定期限内成工作任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影响治理进度的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文件链接: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蛟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