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
蛟河市地处吉林省东部、长白山西麓、松花湖畔,位于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中间节点,幅员面积6429平方公里,总人口44万,耕地面积11.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8%。蛟河地处要枢,交通发达,位于东三省轴心位置,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地带,蛟河已全面融入吉林“半小时经济圈”,长春“1小时经济圈”。蛟河市共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8868家,其中行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578户,重点企业108户(含煤矿企业4户、非煤矿山企业11户、危险化学品企业48户、烟花爆竹企业4户、建筑施工企业5户、交通运输企业36户)。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组织编制我市“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一致,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高化解、防范重大灾害和安全风险能力,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吉林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蛟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文件,制订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自然灾害类风险主要有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其中气象灾害主要是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冰冻,以及台风、暴雨引发的内涝等次生灾害。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震、斜坡类地质灾害。蛟河市存在多处山林,森林火灾同样不可忽视。事故灾害类风险主要有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主要有工矿商贸事故、化工企业生产事故、煤矿事故和建筑施工事故。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类型为: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火灾、坍塌、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火药爆炸、其它爆炸、冒顶片帮、透水、中毒和窒息等。
(一)工作成效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部组建到位,整合了4个部门和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应急管理职责。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以“十个一”标准为原则,突出整合“队伍”和“资源”两个核心要素,紧密结合乡镇街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明确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建立应急网格284个,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的网格员1136人,实现应急基网全覆盖。各乡镇(街)将原有安全生产、消防、防火、防汛等指挥机构进行整合,组建乡镇(街)应急指挥部,党政正职为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单位为乡镇(街道)属地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派出机构、联络机构、驻军等单位、部门负责人。明确要求乡镇(街)属地所有行政、企事业等单位,在应急处置时无条件服从指挥部指挥调度。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各级各类专项预案制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了全市上下对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快速反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2.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我市以安全生产规范化监管建设为目标,认真抓好“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执法规范、档案齐备”四个重要环节,行管部门、乡镇街区安监人员以专兼职形式全部配备到位。各行业领域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行业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综合监管职责,制定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目前,煤矿实现了标准化二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已经实现了标准化三级。我市已经建立起各级网格监管队伍,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了全覆盖,无盲点,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针对我市安全监管执法任务重、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我市逐年增加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数,2020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暗查暗访和专家查隐患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91家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999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86份,目前全部整改完毕;督促1家长期停产液氨制冷企业采取抽氨措施,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处罚力度,安全生产治理成效得到了显著提高。
3.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提高
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并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加大自然灾害等防治力度,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严格落实防灭火双层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十三五”期间我市森林火灾“三率”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实现连续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建立了“1121”强化督促模式,在全市推广“1+1+14”《防汛工作手册》,将全市各部门整合划分16个防汛应急工作组,构建协同高效防汛应急响应体系,启动汛前安全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编发《防汛会商专报》《防汛抗旱简报》,采取政府储备、社会储备、群众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物资储备。全市90条五级以上河流、84座小Ⅱ型以上水库均落实了技术及巡查责任人。我市进一步完善市级监测预警平台,新建乡镇监测预警平台和防汛会商系统,形成山洪灾害防御网络,总投资共计1000万元。我市还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系统监控中心与社会单位联网,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接收、处理和管理,为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及时提供火灾报警信息,提高了城市火灾防控综合能力。此外,我市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联合多部门开展大型综合体服务指导、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建立了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监控体系,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加大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力度,建设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体系,加大对自然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防震减灾信息化基础建设,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科技保障水平。对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提高。
4.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得到改善
通过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市乡两级政府建立了自己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制定了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和维护,储备视需要适时更新。为保障基础物资常态化供应充足,目前我市共有2个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物资前置,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要求,建设了16个应急物资储备分库(12个乡镇街及4个中型水库),依托防火、防汛、救灾、供电、医院等各单位应急救援物资,按照地区就近覆盖相应村屯为目标,以覆盖各类应急处置、实用为主的原则,在各乡镇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17处,建立社区(村)物资储备定点3处。
5.应急队伍救援能力逐步提升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状况,组建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燃气等15支应急救援队伍;拥有一支具有三级资质的专业性矿山救援队伍,为蛟河地区的四家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以及舒兰市平安煤矿等所有矿山企业服务。以加强各类灾害防控和抓队伍稳定为首要任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消防工作方面,我市林业局组建了30人局机关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我市连续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强化基层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专业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和实战演练。“十三五”期间,每年均开展市级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了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6.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有序开展
我市高度重视全社会应急意识的培养,全力打造应急管理宣传阵地。利用“蛟河融媒”、“蛟河应急”公众号、微信群、网络大讲堂等现代媒体,向市民宣传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日在人民广场、新华大街等繁华路段以文艺演出、悬挂条幅、展板、设置咨询台、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灾害防治知识;定期在新天地购物、百货大楼、蛟河宾馆、达尔顿饭店、长白山药业等规模企业和市医院、中医院、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群众应对灾害自救互救技能;组织自然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进教材、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自然灾害信息员救灾业务培训,系统内干部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不足
应急管理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各部门互相融合,虽初步形成“大应急”良好局面,但存在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总体薄弱、部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基层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比较明显。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滞后,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2.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形势严峻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培训不足、安全配套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随着我市新型生产经营方式的出现以及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新业态大量涌现,增加了事故成因的数量,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仍然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复合型事故隐患有所增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3.自然灾害防控条件有待改善
我市是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之一。自然灾害种类多,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气象灾害风险较高。近年来,我市多次遭遇极端天气,降雨诱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受台风、干旱、洪涝、暴雪和冰冻影响明显,给城乡防洪排涝、清雪除障、保民生、保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带来严峻考验。我市森林覆盖率较高,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大,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森林防火工作压力较大。交通、电力、水利、农业等部分领域基础设施抵御灾害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水利工程防洪标准低,对防洪抗涝工作挑战大。应急队伍人员老龄化且数量不足,防控经费较为紧张,物资储备不足。我市亟待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切实加大自然灾害防治力度。
4.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仍需补充
我市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基础薄弱,缺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系统、大型救援装备(如生命探测仪、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专用设备及防火服、防化服等个人防护装备,无法完成较大的应急救援任务。现有应急救援装备如防化服、呼吸面具等救援装备大部分已过使用年限,无法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正常使用。
5.应急队伍救援能力有待增强
总体看,我市应急队伍人员少,且呈现老龄化;机构编制不足。基层人员配备不齐,一人多岗现象严重,人员流动频繁。应急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配置不够,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共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支(消防大队、森防大队、矿山救护队),行业兼职救援队伍15支,共412人。成立于2002年的矿山救护队现有人员31人,为蛟河市所有矿山企业服务,由此可见,我市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足,企业领导层重视生产但对应急队伍建设及提高自身救援能力重视不够,矿山救护队有指挥车1台、装备车1台、救护车3台,在救援人员、物资装备、自身救援能力方面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应急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系统的应急能力培训,灾情信息获取与处理不及时。现有的应急救援指挥、通讯技术和设备都相对落后。民间救援力量尚未充分开发。救援队伍缺乏应急救援必需的特种器材装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较为匮乏。
6.应急宣传教育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大多集中在城区或交通便捷的乡镇,城乡居民所享有的应急科普宣教差距仍然较大。基层应急安全宣教人员力量数量不足,受到人力、财力限制,宣教活动往往形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应急科普宣教保障薄弱,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主要是公益性事业,所有宣传及体验项目均为公益性项目,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2019年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应急管理局的组建有效贯通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有助于构建一支反应迅速、能力全面的应急队伍,解决应急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这是新时代赋予应急管理发展的战略机遇。
1.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事业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事业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2. 社会全面发展驱动应急管理工作
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契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旧动能快速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将会大幅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安全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防灾减灾抗灾基础将不断夯实。AI、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历史性变革,为创新驱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科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大战略发展机遇。
3. 国民素质及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新冠肺炎疫情激活了社会公众对灾害的警惕性,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也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综合判断,我市应急管理正处在充满挑战的战略机遇期,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面临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对新时代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交织叠加,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矛盾风险挑战不断加大,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更加严峻挑战。
1. 应急管理基础能力薄弱
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基层基础薄弱,应急物资缺乏。消防队伍体制改革仍未落实,距离及时应对处置重大灾害事故、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有待提高。灾害事故监测网络亟需健全,风险隐患感知、监测预警、数据共享、信息发布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 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蛟河市位于吉林省东部,长白山西麓,森林面积约占蛟河市总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是吉林省主要林区之一。松花江、牡丹江水系贯穿蛟河市,松花湖三分之二水域位于境内,水流域面积2426平方千米。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质构造环境,蛟河市存在较多的自然灾害,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及安全基础薄弱,当前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对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全市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工业企业点多面广,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安全管理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不足。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整体偏低,自我保护和事故防范意识不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新风险、新隐患,新的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常规灾害风险和非常规灾害风险并存,给我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安全为中心,以“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基本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服务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对标国家及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切实提升我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履职尽责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发展优势,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凝心聚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
2.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守生命安全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创效益,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3. 坚持源头治理,防救结合
坚持以预防为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市突发事件特征,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与防灾减灾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多个环节全链条管理。
4.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
建立完善机制,以法治思维及措施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瓶颈问题,推动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5. 坚持资源融合,统筹协调
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应急资源及能力建设,充分整合政府和已有应急管理优势资源,完善信息及资源共享机制。梳理地方和部门需求,统筹做好应急体系建设的系统设计,有针对性地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共性问题和全局性问题。强化社会参与,推进区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能力。
6.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
根据我市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动态、新需求,着眼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剖析,科学把握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精准制定解决方案。
7. 坚持创新发展,科技支撑
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提高风险评估、风险预测及预警以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创新应急管理思路、制度和工作方法;加快我市应急管理领域科技研发过程,促进应急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体现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我市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跃上新台阶。
我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领域主要指标具体如下表。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领域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市十四五
预期值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3%
|
2
|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下降20%
|
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6%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率
|
下降4%
|
5
|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比
|
下降2%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蛟河市生产总值的比例
|
不超过1.2%
|
7
|
年均每百万人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不超过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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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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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15000
|
计划到2035年,我市建立起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基本建成应急管理工作示范市,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实现稳定可控,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分类目标
(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持续完善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水平;建立以政府为核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应急管理终端覆盖作用,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岗位配备更趋完善,部门职能分工清晰,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合理;建立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资源协调利用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更加畅通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完善监控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协调机制、以及事后恢复与评估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应急管理过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夯实应急管理事业基础
建立稳定的应急管理人员队伍,改善应急管理工作条件、待遇保障及物资装备,全面提升人员履职能力及工作效能。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其中新增人员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70%;应急管理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90%。
(3)强化安全生产过程
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做到“三个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到2025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我市自然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及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治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综合减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保障,补齐短板,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建立我市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健全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气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治,完善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制度、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和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年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超过1.2%,年均每百万人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不超过1%,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不超过15000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蛟河市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
(5)增强灾害抵御韧性
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基层救援、航空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6)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及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交通通行、运输投送等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快速提升;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健全救灾捐赠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发展应急产业,积极进行应急产业布局,促进应急产业产值大幅增长。
(7)提升应急管理科技与信息化水平
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应急通信网络基本形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支撑体系更加牢固,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应急管理思路、制度和工作方法,创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以政府政策为导向,市场机制为调节,加快我市应急产业和科技研发进程,调动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应急管理事业的积极性,以科技力量助推应急管理工作提升。
(8)打造全社会应急管理文化
开展全社会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教育,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协同机制和动员机制;各级各地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宣传科普基本全覆盖。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增加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完善市级和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理顺相关部门间职责。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科室,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完成机构和人员转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强化基层单位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主体意识、主体责任、主体作用,形成网络化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重点推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夯实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
2. 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灾害事故协同应对,推进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健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公开、分级响应、指挥联动、物资保障、善后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各方面协同机制,健全工作规程,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市乡镇(街道)间、部门间、区域间、军地间、政社间通力协作的应急协同格局。
3. 健全应急管理法制
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指南体系,研究出台财政保障、技术能力支持、救援基地建设、医疗救治、职业津贴、值班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政策和措施。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等方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4. 强化应急预案体系
“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蛟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工作。加快应急管理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延伸,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具体工作职能,有计划地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积极推广有益的经验,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推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三位一体”的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
(二)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1. 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强化市、乡两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舆论监督等措施。
2. 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制度规范,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调查等制度,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3. 推进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分析研判,超前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全力做好暑期、汛期、取暖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高危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社会参与度与决策透明度。
4. 推动企业安全技能培训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开展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拓展安全教育培训深度和广度。严格落实新员工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在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强化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1. 建立自然灾害防治机制
构建属地领导、部门防控、社会参与、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整合应急、林业、水利、公安、民政、卫健、交通、消防、森防、气象等部门力量,强化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决策系统建设,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形成全方位、网格化的管理模式。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建立蛟河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发改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局、林业局、气象局共同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的专家咨询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乡(镇)一村”两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合力,确保无缝对接,推动相关工作贯彻落实。
2.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落实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开展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五大灾害风险普查,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构建周期性、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机制,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对重点目标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规划论证各类灾害风险的防范设施建设及防护措施,落实各类灾害防御标准要求,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推动自然灾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改造监测网络,完成五大灾害高风险区域的监测预警数据接入共享。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的信息传播渠道,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农村、山区广播、电视、报警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事态预警与防范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到位。
3. 加强防御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建立和完善分类及综合监测预警制度,搭建快捷顺畅的信息平台。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排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加强堤防防渗处理和大堤护坡建设,提升防汛抗灾能力。加强汛期预测预报预警,强化风险会商研判、防范,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备足用好抢险物资。加强巡堤查险处险和避险转移,系统梳理、重点排查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城市防洪、抗旱供水等的风险隐患,组织对湖区防洪大堤、重点险工险段全面进行查险处险,对一线防洪大提清基扫障,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规范堤防管理,及时科学处置险情和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建立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
4.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活动
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定期开展多项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进行严密排查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避险逃生演练。利用网络、微信转发地质灾害防治技能常识,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注和了解。
5. 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救援机器人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加强科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增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 提升自然灾害统筹救助能力
健全灾后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水平。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灾损核查评估,提升精准核灾报灾能力,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明确受灾人员救助标准,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坚持灾后救助与其它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7. 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度
合理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顶层设计,编制《蛟河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对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重点工程及农村危旧房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具体评价和鉴定,并根据鉴定和评价的结果进行加固维修和设防。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和建设,合理布置避灾疏散场地和道路,确保在灾害发生时的紧急交通运输路线。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投入机制,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经费投入。
8.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应急演练和数字化等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对《蛟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蛟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和印发,重点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指导乡镇(街道)、村级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
1. 提高应急指挥协调能力
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明晰应急指挥权限、理顺指挥关系、优化指挥流程。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整合现有应急指挥信息资源,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乡镇(街道)设立相应的统一指挥和办事机构,增强应急协调联动能力,建立健全应急联席会议、需求专报、情报会商、协同指挥等制度,规范应急协同指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定期开展联合协同指挥演练,提高协同指挥能力。组织模拟处突实战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信息报送、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和综合保障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研判力、决策力、掌控力、协调力和舆论引导力。
2.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严格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职能深度融合与转型升级,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强应急(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推进综合性救援力量与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和综合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之间、救援队员之间、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配合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加强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工作,全面有序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
3. 建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立足“大应急”,应对“全灾种”,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建立市级应急(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推进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建立“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足量的人员配备、救援力量的专业化、救援手段的科技化是成功救援的基本保障。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专职消防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此外,我市积极推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燃气等15支企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增加了企业救援人员数量、逐年加大救援物资装备和资金投入,提高了各类灾害事故企业自我防护救援的能力,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
4. 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队伍的基础上,抓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民兵预备役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强化日常训练,确保队伍能第一时间“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不断提升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组建专职救援队伍,以“蛟河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以现有消防救援大队为依托,组建规模达50人的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设置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森林火灾5个救援中队。强化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救援和处置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建设应急队伍实训基地,开展应急救援技能比武竞赛,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提升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通过应急管理专业资格认证、应急演练和实战训练等方式,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实施大救援的能力。
5. 引导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镇(街)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相邻就近”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联动与支援机制,不断提升“第一现场”处置能力。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完善政府与社会救援力量的协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搭建协作服务平台等形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依托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全面提高初期救援、疏散自救、现场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不间断开展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逐步整合现有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形成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应急队伍格局。
6. 强化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蛟河市应急管理专家人才库,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处置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现场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1. 加强应急保障机制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支撑保障,财政、发改部门要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加强协调衔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2.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建立蛟河市应急物资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指导基层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特别是加强乡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高应急物资储备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构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代储等方式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交通不便、灾害风险高的乡镇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点建设,科学确定各级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增强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能力,鼓励我市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装备保障,加强日常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应急装备处于良好待命状态。
3. 增强避难场所设施保障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统筹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整合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实现全市应急资源共享共用。现有应急避难场所附属在相对空旷的休闲公园和运动场地上的,没有想应的配套设施,目前还达不到应急避难场所的实际使用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完善现有避难场所的应急供电、应急供水等配套设备设施。
4.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信息速报和县级应急通信保障网,重点建设县(区)级指挥信息网(有线)、无线集群通信网络,满足全市范围包括各类灾害事故现场的语音指挥、图片、视频等数据传输需求。提升基层末端通信保障能力,保障大灾发生后前后方通信通畅。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极端恶劣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广播、应急通信塔、对讲系统,发挥卫星信号、短波、超短波等无线网络,满足失能情况下的应急指挥要求。
(六)提升应急科技支撑力量
1. 加强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
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推行“机械化、自动化”工程。
2. 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建设
完善应急干部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以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干部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为目标导向,大力加强应急管理干部人才培养。合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推动发展应急管理在职教育。建立应急管理人才交流机制,吸纳高素质人员进入应急管理领域,提高应急管理人才的开发和利用效率。
3. 促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建设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坚持需求牵引,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应急服务,支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应急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安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
(七)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1. 增强基层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推动应急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设立乡镇(街道)应急服务站,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推动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强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自建住房安全、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中毒窒息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基层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协调配合等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基础。
2. 加强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应急管理的途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乡-村”两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设立专职应急管理部门,乡(镇)村级设立专(兼)职灾害信息员,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村)有1-2名灾害信息员。加强灾害信息员的专业培训,提升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灾情信息统计报送、管理工作水平,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的激励机制。
五、重点工程
为保障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市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期间全市重点开展九大项目建设。
(一)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加大本级资金配套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设符合省级标准的现代化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场地设备现代化。采购配备先进硬件设备和网络设施,建成上联省市、下通乡镇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统筹指挥、协调各灾种以及各方救援力量。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随时接报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二)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在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限额内,整合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灾减灾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网格化管理,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格局。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和力量为基础,组织乡镇(街道)普通民兵、医院、学校及所属单位、企业等人员,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队长由乡镇(街道)长(主任)兼任;组织村(居)民小组长、普通民兵、卫生所(室)、学校等人员,组建村(社区)综合性、松散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队长由村(社区)主任兼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保障应急管理工作。
(三)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
构建完善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拟订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以市级物资储备为主,行业部门和乡镇物资储备为辅,在现有储备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街道)灾害事故风险情况配备应急物资,可按二级响应级别,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对食品和饮用水等不适用长期储存的物资要与有关企业签订应急供货协议。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倡议家庭根据应急管理部2020年发布的《全国基础版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储备应急物资,并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区域内各行业、各部门间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建成一套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救灾物资调运机制,组织建立救灾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12小时之内,人们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数据库和应急物资智慧管理平台,加强装卸、技防、物资保管维护、交通工具以及通讯调度等设备配备,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根据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充分利用学校、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设施、城市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乡(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乡村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Ⅲ类国家标准的场所2处,简易应急避难场所17处。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必要的设施、设备,填平补齐,不改变场所原有的功能,不影响场所的平时使用。考虑到我市冬季寒冷的特点,可适当选择符合抗震条件的室内场所,如体育场馆、酒店等。筛选一批初具应急避难功能雏形的工商企业单位作为补充场所。
(五)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我市地处郯庐地震带,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目前,我市辖区内共有3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个有人值守的综合观测地震台站和1个无人值守地震遥测台,由吉林市地震局直接管理。十四五期间急需提升我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和升级换代,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整合防震减灾信息需求和资源,提高防震减灾信息化水平。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划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有效发挥减灾救灾作用,达到震时应急处置转移安置人员要求。场地选择主要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和体育场馆等,贯彻“平震结合、一场多用”的方针,尽可能利用原有场地的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必要的设施、设备。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建设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
(六)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投入,完善激励机制,理顺工作职责,稳定应急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建城市消防站,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加快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达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紧打造应急管理专家团队,建立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在蛟河市经济开发区、新站镇、天岗镇、白石山镇、松江镇,新建市本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座,应急物资储备分库4库。依托蛟河市消防大队、森林消防、煤矿救援队、危化品救援组建一支不少于300人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各乡镇(街道)武装部、派出所,各村委会,骨干企业组建一支不少于500人的后备应急救援力量,组织严格的演练训练,确保后备力量充足有效。完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开发民间救援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
(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开展地震、地质、气象、水旱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完成全市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大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自然灾害普查基础数据库和灾害风险区划图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开展自然灾害成灾机理和规律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自然灾害普查基础数据库,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八)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项目
构建以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包保责任网,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筑牢防汛救灾防控网。建立“1121”模式,即1位市级领导+1名防汛专家+2个部门单位联系1个乡镇(街),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实行三级驻村包保,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转移避险以及抗洪抢险工作。加强预案管理,完善应急联动,在全市推广“1+1+14”《防汛工作手册》,以预案和手册为依托抓细责任机制,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构建协同高效防汛应急响应体系。加强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改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完善我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缓解“增粮”与“缺水”二者间的矛盾,为我市及全省粮食总产量的持续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九)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项目
建立完善分类及综合监测预警制度,搭建快捷顺畅的信息平台。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应急监测预警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第一时间获取灾情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对自然灾害领域高风险区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一旦监测信息异常,系统预警提示,该平台能够实现第一时间对灾情现场信息上报。明确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职责分工。建立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分类监测、分组预警、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上的综合协调机制。
六、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将党的统一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全领域、全过程。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级有关部门领导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各级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实施与推进,确保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有效落实,确保各项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二)增加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支出比例,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经费等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应急财政政策效能,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调整轻事前预防、重事后投入的财政投入格局,重点支持隐患排查等投入。厘清灾害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政府间、部门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强化财政对规划的保障作用。
(三)做好协调衔接
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应急体系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注重与各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协调衔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加强评估监督
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催办,围绕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评估政策,统一评估标准,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阶段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对规划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评估、激励和问责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评议。
相关文件链接:《蛟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