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ZZB-17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蛟河市白石山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白石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1个标段。
概况:白石山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工程地点:蛟河市白石山镇(新发村、常胜村、二道河村、东桥村、育青村、友好村、平岗村、永青村);
2.1.4计划工期:2017年11月20日建成并网发电;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光伏场区及配套并网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及所需相关配套设施)、运营及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 2017 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在蛟河市检察院办理)、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 吉林旅游宾馆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白石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蛟河市白石山镇
联系人: 刘青武 电话:0432-670513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刘晓娜 电话:0432-67227157 传真:0432-67227157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