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ZB-SJ1805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与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蛟河市城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1.5万m³/d,扩建后蛟河市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4万m³/d。(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工作。 
  2.3建设地点:蛟河市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在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解放中路119-15号)四楼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解放中路119-15号)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蛟河市建设路51-24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姚尧 
  电话:0432-67267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解放中路119-15号 
  联 系 人:高菲        
  联系电话:0432-6465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