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蛟河概况 信息公开 投资蛟河 蛟河旅游 办事服务 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电子信箱
 
蛟河市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法制
法制信息
规范性文件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市场主体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府法制>>法制信息
蛟河市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来源:蛟河市政府法制办   时间:2017-10-19 14:43  
    

  按照《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机构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近日,《2017年蛟河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全市下发。按照《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市及时向吉林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同时向蛟河市人大进行了备案。

  截止目前,蛟河市共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向蛟河市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 

    

    

                 蛟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无标题文档
             返回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吉ICP备12005976号      公安局备案编号:22028102000001
       蛟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蛟河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信息中心管理运营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号 邮政编码:132500 Fax:0432-67224620 Email:jiaohe@jia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