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新形势下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情况,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宗旨,黄松甸司法所组成了村级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人民调解信息员将及时准确地向司法所预报矛盾纠纷苗头和动态,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力地促进了黄松甸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组建队伍,规范管理。人民调解信息员主要从村干部、村小组长、普通群众和党员中选拔,而且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在群众中威信较高。为使人民调解信息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变化,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反映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协助制止矛盾纠纷案件发生,司法所定期对人民调解信息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有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矛盾纠纷事项的工作能力。
二、严格明确人民调解信息员职责。要求人民调解信息员配合司法所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多渠道向群众宣传信访知识,引导有矛盾纠纷的群众按正常途径依法有序解决。要主动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排摸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初核工作,对所属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定期到群众家中走访,随时掌握和收集信息动态,收集民情民意,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每周向司法所汇报矛盾排摸信息,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无法化解的问题及可能出现的集体纠纷事件,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报告。
三、严格实行目标量化管理。为了对人民调解信息员的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司法所制定了《人民调解信息员工作职责》,并对人民调解信息员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提出奖惩考核标准,每年年末根据人民调解信息员工作业绩,由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对有效控制重大矛盾纠纷事件的人民调解信息员给予重奖。
通过建设基层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黄松甸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机制进一步构筑和完善,基层信息反馈渠道进一步畅通和理顺,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筑牢了矛盾纠纷工作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