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季卫生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开展以“六清” 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切实解决越冬垃圾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利用春季农闲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各类垃圾,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4月10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为验收阶段。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街政府所在地,256个行政村及所属自然屯,乡村道路、河道。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清垃圾。清理入村路、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屯周边及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屯、围路问题。清除路边停放的废弃农用车,堆放的建筑垃圾、木头堆和枝丫柴等,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废料选择适宜地点进行掩埋。对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生产垃圾自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再利用。对农户日常果皮、厨余、纸片等垃圾统一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与其它固体垃圾户内分离、设置沉降池等方法,由农户对生活脏水、污水进行处理。
(二)清柴草。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杜绝村民在村屯内堆放玉米秸秆。以户为单位堆放的,要自行在村外下风头选择地点堆放,远离村屯房屋、河流、公路50米以上,做到整齐美观,尽量远离可视范围。有条件的村屯,要通过土地置换、流转等方式,按规划统一在村外下风头选择集中堆放地点。
(三)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农户房前屋后散落堆放的粪堆,选择远离道路堆放,发酵后肥田。划定养殖区域,畜禽尽量集中饲养,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四)清院落。清理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围墙、大门、房屋、仓房、圈舍、厕所、储粮仓设置合理,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农户院内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整齐摆放。农户棚栏(围墙、木杖子、铁皮、丝网)排列整齐,高度一致。清除外墙上的野广告、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庭院人行道尽量硬化、菜园景观化、畜禽圈养化,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
(五)清沟渠。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清除淤泥污物,禁止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堆放柴草杂物、禁止私搭乱建棚厦、禁止拴养牲畜。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垃圾污物全部清除,保持排水通畅。
(六)清死角。清理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农户负责清理自家庭院卫生死角,以屯为单位专项清理屯内卫生死角,以村为单位集中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四、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使用方法
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坚持政府出资租车运垃圾,村民出力清垃圾,不得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五、督导检查
市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于4月初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街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吉林市督查组4月份将到我市进行抽查,抽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检查当日用电子图像、视频形式保存,抽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并纳入2018年各县(市)区年度“六清”考核成绩。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细化责任,高标准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整治范围务必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二)认真落实。认真落实“三包、三责”责任制,镇村两级干部要将此项工作安排到位,执行到位,要经常性开展督导与检查,形成村屯卫生常抓不懈的局面。
(三)留存影像资料。将开展活动场面、垃圾清理前后对比图片等相关情况拍照留存。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