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同服务方面
1.及时发起协同服务。由发改部门、规自部门分别发起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协同服务的事项,发改、规自、生态、住建、人防、气象、交通、水利、林业、文广旅、安全、应急、地震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事项清、流程清、标准清、要求清的标准化流程办理协同服务。
2.进一步压缩协同服务时限。结合项目属性选择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用地,在20个协同服务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服务时限,形成意见清的合规结果。
3.进一步清理项目评估、评审事项。全面梳理项目评估、评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评估、无评审。
二、“多规合一”方面
4.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清单库。以省国土空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一张图”目录清单为基础,有关部门及具有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权限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应及时向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确需编制专项规划增补的申请,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多规合一”,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高政府决策效能。
5.建立“分子化”用地供应数据库。以“一张图”为基础,通过“工改牵头、联合策划”的工作机制,进行小面积分区测量和勘察,将环境影响、节能评估、水土保持、地震安全等区域评估成果,统一纳入“分子化”用地供应数据库,变“企业逐项购买服务”为“政府一次性提供服务”。
6.形成用地“积木式”实用模式。由项目建设方根据自身项目的需求,通过垒积木组合,在“分子化”用地供应数据库中快速选取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再要求具体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加快项目生成落地。
三、审批效率方面
7.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在与项目单位沟通确认项目基本成立的情况下,审批部门将“分子化”用地供应数据库提供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个事项作为容缺事项,可先行委托咨询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意见,项目确定成立后,审批部门予以批复。
8.实行“批前”辅导咨询服务。按照审批前、审批中的服务事项清单,由审批人员对每个阶段的事项进行一对一专业化辅导;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的工作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会商小组,对企业实行多对一专项辅导,及时解决审批中的疑难杂症。
四、评审效能方面
9.加强评审结果的公正性监督。严格评审标准,严肃评审纪律,对不能专业对待或非法索取不当利益的专家,将进行警示教育或取消专家资格。
10.提升专家评审效率。严格评审程序,推广远程不见面评审,严控评审时限,做到评审既出结果,提升评审时效性,破解“一个项目多次评审”的问题。
五、中介服务方面
11.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统一管理,并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对接,实现择优选取、网上询价、全程监督。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级制度,加强中介机构服务的标准化管理,采取能进能出的形式,促进中介机构服务水平提升。
12.加强中介服务质量管理。将法律规定必须保留的中介服务评估成果,提前存储到“分子化”用地供应数据库,审批部门共享评估和测绘结果,通过成果互认,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