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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2MB1625571R/2019-16394
分  类: 机构职责;内设机构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标      题: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文字号: 桦办字〔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282MB1625571R/2019-16394 分  类: 机构职责;内设机构 ; 通知
发文机关: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标      题: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文字号: 桦办字〔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 市政务服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七)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全市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定本市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八)负责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

  (九)承担桦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桦甸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桦甸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政务服务建设管理科。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市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桦甸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营商环境建设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平台建设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和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信息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应用、安全保障等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负责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信息技术推进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其它信息:

    负责人姓名:吕新江

    办公电话:0432-66233392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