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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2316686862G/2023-11016
分  类: 机关简介 ;  通告
发文机关: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标      题: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82316686862G/2023-11016 分  类: 机关简介 ; 通告
发文机关: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标      题: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四)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组织查处全市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查处全市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开展相关反垄断工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七)依法承担消费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开展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等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质量工作,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九)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全市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各级各类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规划。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做好有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十六)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权限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权限制定、落实检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八)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办公室(登记注册科)
  信用监督管理科(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
  公平交易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
  价格监督管理科
  价格社会监督科
  市场综合科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
  知识产权保护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财务审计科
  机关党委
  负责人:杨元国
  邮政编码:132400
  通讯地址:桦甸市莲花路217号
  联系电话:66223238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1:3013:30-17:00(春夏季)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