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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畜牧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01    点击数:

  根据《吉林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桦甸市畜牧业管理局形成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统计表。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www.jlzwgk.gov.cn)和桦甸市政府门户网(www.huadian.gov.cn)公布。本报告相关事宜请与桦甸市畜牧业管理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222662。

  一、概述

  2010年,桦甸市畜牧业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的设立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机构有专人负责,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年初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自学,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方案,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

 (三)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已全部编制、更新完。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1、内部监督: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2、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台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规章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0类。截止12月31日在市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发布和更新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9条、政策法规14条、行政权力8条、行政执法处罚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5条、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6条(其中发展规划5条)、应急管理7条、工作动态1条、规章制度1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一步将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集中培训。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保证人员的稳定和增加工作经费,加大对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及时更新和整理相关信息,特别是群众迫切需要的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4、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和途径,以便社区和农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5、整合现有网络平台,利用现有的政务公开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结合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深入、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