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2013528170C/2019-14149 |
分 类: | 机构职责;内设机构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桦甸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桦甸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发文字号: | 桦办字〔2019〕18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2013528170C/2019-14149 | 分 类: | 机构职责;内设机构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桦甸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标 题: | 桦甸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发文字号: | 桦办字〔2019〕18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桦甸市民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桦办字〔2019〕18号
一、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福利补贴工作。
(四)起草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服务责任,依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六)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及乡镇(街)以下行政区域设立、撤销、调整、变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资料审定,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部门各项行政职权的实施中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起草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地方性法规和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及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拟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检查监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起草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地方性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服务责任,依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政策和要求,负责民政局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民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草案,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和殡葬改革;协调市内外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市管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收集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地名档案资料,并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积极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五)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其它信息:
负责人姓名:张勇
办公电话:0432-66222753
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1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