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吉乡人民政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值班、值宿工作,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确保值班、值宿期间政令畅通和政务、事务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带班,具体机关人员轮流值班,乡纪委定期督察,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抽查。
(二)办公室每月对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值班、值宿时间及值班室
值班按《值班表》安排,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
(一)值班、值宿时间。
工作日:中午11:30~13:30,夜间16:30~次日8:30。
双休日及节假日:白天8:30~16:30,夜间16:30~次日8:30。
(二)值班室。
值班地点为一楼值班室,值班人员不允许在个人办公室值班。
三、工作职责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按值班安排表,自觉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为:66472321。
(一)带班领导职责
带班领导为当日值班人员的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值班、值宿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指导值班、值宿人员工作或直接参与处置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和应急处置。
(二)值班、值宿人员职责
1.负责接听值班电话、传真,认真做好记录,按电话、传真内容(通知、文件或其他事项)分类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意见做好通知、转办等工作。
2.受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一般事项直接转给承办部门办理,重要事项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后,按领导意见办理。
3.认真做好记录,立即将突发事件信息(紧急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应急办领导、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按领导意见做好通知、协调等工作,并跟踪事件进展、汇报落实情况。
4.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登记、引领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一般事项直接转办,重要事项请示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后按领导意见办理。
5.负责办公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宿人员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应急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请示,迅速落实。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待好值班期间未完成的工作;要坚守岗位,不准离岗,坚决不允许出现空岗。值班员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受理的工作交接清楚,防止出现落项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断档的情况发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四)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打牌,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或联系与值班无关的事项,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保持好值班室内卫生。
(五)对外来办事人员和群众来电来访反映问题的,要热情接待,耐心答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记录本整洁无损。
(六)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值班的,要自行与其他人员调班,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七)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用品,保持好值班室内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工作,发现没关闭水源和照明灯要及时关闭。
(八)遇有重大情况或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