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自2008年起蛟河市人口计生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专门落实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起,我局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落实了信息化工作专兼职人员。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蛟河市人口计生局信息化工作小组的通知》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工作人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更明确,分工更合理,程序更规范。完善《蛟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加强公众信息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和村社现代综合服务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发布更新信息。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政(党)务公开栏,公开单位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
我局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对发布的有关信息均能够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等渠道得到公开。同时,我局要求拟办科室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上注明,从文件源头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
严格按照《蛟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精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目录编制方面,档案室建立了每个年度的所有发文登记目录,及时将新的发文登记在案,然后结合发文拟稿纸上的公开属性,再重新进行一次梳理,以确定需要公开的条目,并予以公布。在统计数据方面,安排专人做好网上咨询数、现场接待人数、咨询电话接听数等3项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我局充分利用单位人口计生网,将与行政办事有关的所有内容和流程、办事办证电话及时公布到互联网上,并提供相应的表格下载,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服务。还将政务公开内容上墙,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局机关办事公开栏、各乡(镇)人口计生公示栏、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等阵地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关系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如农村奖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政策等。并通过活动宣传、宣传品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手段,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人口计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高,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信息、工作信息、办事指南。
四、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办事事项,如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式、材料要求、办结时限。制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所需材料告知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告知书等等办理事项告知单等等。严格执行“执法三告知”,具体做法是:对违反《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事件,首先做到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权利。4、作出处理决定。执法者出示执法证,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高,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未 有效建立。
200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蛟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认真及时公开,方便广大群众。
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规范首问负责制、限期答复制、第三方意见征询制等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及时主动更新,报送月度统计数据,认真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蛟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