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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蛟河市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2017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分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2017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8 条,项目审批类信息2条,其他信息2 条。

  二、组织培训,规范信息公开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网站,拓展公开形式

  本单位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情况。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充分利用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信息公开及宣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本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步计划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问题。2017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量大;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