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gaj_1/gkml_31670/)。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蛟河市建设路路51-24号,邮政编码:132500,联系电话:0432-67267006,电子邮箱:jianshejuxinxiang@126.com。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新《条例》,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科,办公室主任庞云波(兼),工作人员梁海生,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根据市政务服务局要求,组织我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学习新《条例》,及时完善更新了发文签批表。将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局下属各事业单位,明确责任人,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圆满完成了2019年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正式行文填写发文签批表时,明确公开情况、公开方式,如不能公开,备注中说明情况。公开程序如下:首先,由局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综合股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审核提供的稿件是否重复,在投稿簿上进行登记;再次,对提供的稿件审查其投寄对象,初次认定能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审批表》,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也是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局认真编制了《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还就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公开。我局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蛟河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合计38条信息。
(二)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6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5609件。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项,采购总金额288.27万元。
(四)行政处罚事项本年度增加14项目。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项,采购总金额187.0894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领导重视而工作人员意识淡薄,存在上紧下松问题。
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工作主动性不强,时紧时松,效果不够明显。
(二)存在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问题。
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平时不接触业务,各科室、单位开展的业务及行政行为在政府网站或交易资源等网站公开时,没有及时到办公室备案相关信息,导致公开的信息办公室不掌握情况。
(三)存在公开方式单一问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只有政府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微信,公开渠道过于单一。
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3、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5、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局办公室),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全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