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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蛟河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12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gh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林业局,地址:蛟河市北京路与天津街交汇处1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24904,邮箱:jhslyj672249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市林业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与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公开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等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本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规范。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咨询电话0余起,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工作,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完善。对政务公开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培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及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蛟河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