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蛟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和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蛟河市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蛟政办函〔2017〕38号)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公开时效,设计我局政务公开揭示板,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包括: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即“五公开”);研究制定局内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收集相关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整理、发布;其他涉及政务公开的工作事项。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每月将拟公开信息列出清单,报主要领导进行全面审查,确定可以公开内容后,再予以公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更新、报送工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中,每月进行考核。调动报送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更新市政府公开网和本部门网站上信息工作,编写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我局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务信息编入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由专职人员对局政务网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时效,并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
(二)公开的内容
对2016年度政务公开信息情况予以公开,撰写了年度公开报告。按照“五公开”要求,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2017年度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拟申报项目”、“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确保项目真实、程序无疏漏。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年初制定了《蛟河市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蛟发〔2017〕6号)、《2017年蛟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蛟政办函〔2017〕15号),积极向全市重点规模工业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制法及解读工作。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势的回应解读的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根据部门工作职能,我局负责2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初审、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初审。由于以上两项工作涉及行业领域较为特殊,2017年,未接到相关初审申请,未办理相关工作。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7年,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并给予经费保障。年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市政务公开办学习相关工作1人。
七、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由于受条件所限,其他公开形式采用较少,公开渠道较单一。
(二)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