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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蛟河市商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蛟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jiaohe.gov.cn/szf/ndbg)上查阅。蛟河市商务局办公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邮政编码:132500,办公电话:0432-67250196,邮箱:jhsswjspb6725019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分工负责,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站)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蛟河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和指导全局各科室(站)严格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及办事服务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及时公开。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7条,涉及公务员招录、政策文件、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个办理环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流程,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2023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为1件,其中:申请自然人1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1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培训2次,宣传1次,提高全局人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广经验和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也仍然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对群众的疑问要及时做好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