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点击数: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mwh/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蛟河市铁西街58-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09,邮箱:cgjzcf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切实开展各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服务为民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照《条例》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加强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实行清单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简介、权责事项、财政预决算、公务员招考录用等内容,逐条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面、平台、来电等形式主动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强化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管理,严格执行三审执行政务公开月自查季督查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做到及时修改调整。应用吉林省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效能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制度、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归属政策法规科负责,各科室协同管理。明确公开前的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3.深化评估考核,提高工作绩效。根据监督检查、自查和督查等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进展,但回顾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需不断提高。

  2025年,我局将聚焦工作短板弥补不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各部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的依据、标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定期检查等制度,夯实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基础。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保障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及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