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曹海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驻蛟各国省市营企业、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曹海鹏同志为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于洪林同志为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春龙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晶娜同志为河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景海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列刘国彩后);
逯 军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清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志波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跃东同志为蛟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康秋莲同志为长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郝玉智同志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董文发同志河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 立同志蛟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蛟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抄发: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
室,各人民团体,驻蛟部队。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