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市残联编制了蛟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mwh_7353/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5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979,邮箱:jljhcl@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蛟河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市残联深刻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按照“六保”、“六稳”的工作要求下,充分发挥市残联的各项工作职能,把政务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和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制度
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严格管理有关市残联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完善机制,明确落实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公开原则,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条例》发布后,市残联利用单位集中学时间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新修改完善了规章制度,包括《会议、学习制度》和《文件收发阅办制》。市残联已完成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实时主动公开情况
市残联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残疾人关注的热点和重点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部门预决算。
二是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发放的通知。
三是蛟河市2020年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实施计划。
四是蛟河市残联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五是扶残助学金申报。
六是开展残疾人重大保险的通知。
七是持续加强残联机关学习教育和各乡镇街残联协理员的专题培训。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市残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已发布但分类不准确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0项,采购金额0万元。
3、《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市残联本年度变化如下表所示。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截止2020年末,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20年末,全年没有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变动频率较强,容易导致工作脱节;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增强,缺乏系统的信息公开机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市残联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工作衔接,增强业务水平;二是健全机制,精准规范运行,确保信息时效性;三是贯彻落实,完善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末,市残联更换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蛟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