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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mz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审计局,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64,邮箱:jhsjj86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组员的蛟河市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办公室,明确1名机关干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全年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

(二)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2020年度,我局积极组织参加蛟河市政务服务局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会,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01117日,我局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并及时公开到我局政府信息目录。2020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三)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维护。一是2020年我局对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条例与规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等板块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每个文件格式进行了整理、修改和完善;二是严格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主题分类,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履职依据和基本信息进行了录入;三是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积极参加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部分上传文件格式发表不规范。现在已严格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上传文件格式发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修改,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表工整和规范。

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新《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