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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蛟河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iaohe.gov.cn/gzbm/mz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蛟河市审计局,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67250864,邮箱:jhsjj86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蛟河市审计局根据《2021年蛟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及时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组员的蛟河市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办公室,明确1名机关干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3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和宣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新《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新《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新《条例》的能力,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蛟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及时对蛟河市政府网站蛟河市审计局信息公开专栏中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等板块公开的全部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文件格式进行了整理、修改和完善。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信息6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按照蛟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局参加了《迎接2021年度国务院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会议。严格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做好了迎接2021年度国务院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二是存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