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应急发〔2019〕12号

蛟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大队;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蛟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蛟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吉林市“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精神,全力打造我市一流发展软环境,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抓环境”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方案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问题,综合施策,努力改善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幸福和谐的美丽蛟河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为总体目标,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继续开展“清政蛟河”、“信用蛟河”、“法治蛟河”、“阳光蛟河”建设,创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蛟河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清政蛟河”建设,着力构建宽松平等的政务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只跑一次”等改革任务,调整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权责清单目录,编制办事指南,精简审批项目,压缩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目标,实现“一厅式、一网式”办公、“一个图章管到底”,切实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让服务零距离、服务高质量、服务更高效。增强行政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力蛟河全面振兴。
二是推动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对国务院、省和吉林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搞好承接,落实好责任;对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搞好清理,压缩审批环节。开展清费减负专项整治行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治理相关部门(单位)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相互关联、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进落实“四张清单”工作。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设,厘清职责边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开展“信用蛟河”建设,着力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带头、全社会参与的理念,坚持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强守信践诺、失信惩治等机制建设,推进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强化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和曝光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创新社会信用服务体制机制,培育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
二是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倡议”活动,打造“信用蛟河”形象。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息采集、监管体系,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实现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行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健全惩戒机制,定期公布失信企业名单,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三)加快“法治蛟河”建设,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计划性安排,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并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二是大力促进公正司法。结合涉软问题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蛟河市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由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事务。
应急局主要领导为软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各职能科室要认真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精准聚焦存在问题,制定实施有力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抓好问题集中整治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社会监督,广泛收集线索。针对问题线索,形成优势互补、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附件1蛟河市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蛟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蛟河市应急管理局
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周书彦
副组长:姚立慧 姜佐春
张长清 宫成祥
联络员:宋志军 陈 钢
成 员: 李 狄 张 义
吴诗宝 韩永明
蒲长东 陈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