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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安监局近期在蛟河市安监局网站拟对2016年度报告进行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单位:蛟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7223207。邮箱:jiaoheanquan@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抓好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蛟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抓好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出硬性规定。二是把握好信息公开的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市政府网站、吉林市安监局网站,国家安全生产信息信息直报系统主动公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审批事项,2016年度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业务类信息:本局公开工作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安监局网站将我局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行政审批资讯在网上进行公开。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的机构为:蛟河市安监局,地址:蛟河市河北街红星路16号,邮编:132500,电话:0432-7223207,传真:0432-7250981。二是通过局内的信息公开专栏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三是通过国家安监总局事故信息直报系统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2016年,蛟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7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公众。在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蛟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